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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

陈增社 西安

律所主任、执委会主任、责任合伙人


专业领域:公司治理及投融资法律事务、建设工程与房地产、行政诉讼


陈增社律师,1974 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陕西省富平县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现担任律所主任及执委会主任。社会兼职: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陕西省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咨询专家、政协陕西省委员会立法协商法律专家、陕西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渭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咸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西安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咸阳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2012 年度荣获“西安市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2018 年被评为“陕西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

陈增社的律师团队组建于2010年,团队现有成员19人,其中专职执业律师15人、兼职执业律师1人(交大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实习律师2人、律师助理1人。

陈增社和律师团队成员擅长企事业单位合规法律事务、公司投融资、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专业业务。律师团队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客户有:咸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委会、咸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渭南市自然资源局、汉中自然资源局、咸阳自然资源局、西咸新区上林街道办事处、西咸新区钓台街道办事处、乾陵管理处、陕西西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渭南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咸阳高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市新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咸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大洋立恒装饰有限公司、咸阳高新锦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咸阳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咸阳恒鼎混凝土有限公司、陕西伟华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余家政府及企事业单位。






王平 西安

执业律师


专业领域:金融证券与保险、国际法律事务、劳动争议处理、知识产权、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公司法律事务、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民商事诉讼


王平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代理了民事、经济、行政、刑事及非诉讼等领域的大量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特别对涉外劳务、交通事故、工程建筑、医疗事故、学校侵权责任、知识产权、金融保险、企业破产改制、婚姻家庭、行政诉讼、刑事辩护等法律制度颇有研究。

在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在资产重组、合同起草审查、大型项目谈判、公司诉讼与非诉讼等方面有独到之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此外,帮助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如合同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帮助企业规范管理,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与诉讼。

担任陕西交通广播《交通三人行法律专线》节目特邀嘉宾,长期为陕西人民广播电台做法律咨询工作。在《人民司法》、《国际经济合作》、《国际工程与劳务》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多次参加学术会议,并发表论文多篇。

律师是公平正义的实践者和维护者,我热爱法律,认真研读过大量的法律书籍,多年来不断追求进步,努力向着自己的梦想前进——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真真心心待人!


欧婷 西安

执业律师


专业领域:公司法律事务、民商事诉讼、仲裁法律事务、行政诉讼、非诉业务


欧婷,女,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法律专业,硕士学位。主要服务专业方向:合同法、公司法、侵权责任法以及处理行政争议。

2012年进入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为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期间,细心钻研合同管理、工程建设、商法领域相关法律知识及配套法律法规,先后为西安西北石油管道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下属部分二级单位、宁夏斯伦贝谢长和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长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博道长和石油有限公司、西安长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在民事诉讼业务方面,成功代理了西安西北石油管道公司与朱运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二审程序;长庆石油勘探局矿区服务事业部兴隆园物业服务处与陕西永春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仲裁及执行程序;西安西北石油管道公司与陕西永春泰金银珠宝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仲裁及执行程序;西安长庆化工集团咸阳石化有限公司与陕西新锐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西安长庆化工集团咸阳石化有限公司与西安新锐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及执行程序;西安易徕特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与陕西联乐瑞克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仲裁案件;西安宏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其员工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斯伦贝谢长和油田工程有限公司与王亮亮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等多起纠纷案件。

在行政诉讼业务方面,典型的行政处罚案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与定边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处罚案件,该案经榆林市国土资源局进行行政复议后仍维持了定边县国土资源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金额为271.95万元;后代理第三采气厂在榆林中院向定边县国土资源局提起行政诉讼,最终成功撤销了定边县国土资源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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