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律师
专业领域:民事、行政诉讼代理,刑事诉讼辩护和代理。
骆裕德律师,下乡插队知青,自学成才。1986年获取由省高等教育自学委员会与西北政法学院颁发的法律专业大专文凭,1988年参加全国第一次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1996年正式执业。代理的三未成年人国家刑事赔偿案,被央视《今日说法》和中国青年报、华商报、成都商报报道后,又被最高法院选进正确适用国家赔偿法十大案例。辩护的王某某盗伐林木案,案涉陕西省太白县林业公安局和陕西省周至县纪委领导,由省人大过问,并被《法制日报》和《南方周末》关注报导。正义和良知驱使本律师为代人受过、成为区域利益之争牺牲品的王某某出庭辩护。刑期由八年改判为三年。备受西安媒体关注的农行某分理处主任张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经本律师据实而辩,二审改判为死缓。未婚先孕、善意搭乘、车祸致残,残后遭未婚夫抛弃,诉讼中又难产下爱女,后又因无钱医治而亡的打工女张某交通肇事赔偿案,案情复杂,涉及法律关系多。本律师引证法理,据理力争,最大限度维护了其亲属的合法权益。该案由《华商报》跟踪报导,并由西安电视台现场采访制作成专题节目播放。经《华商报》连续报导,舆论一边倒的郝某某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本律师顶住压力,敢言、善言、依法而言,并说服鉴定人到庭科学阐明病儿死因,终于改判被告郝安安承担次要责任,还了当事人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