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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律师

陈增社

律所主任、执委会主任、责任合伙人


专业领域:公司法律事务、建设工程与房地产、行政诉讼、金融证券与保险、知识产权



陈增社律师,1974 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陕西省富平县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系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责任合伙人,现担任律所主任及执委会主任。2012 年度荣获“西安市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2018 年被评为“陕西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

陈增社的律师团队组建于2010年,团队现有成员14人,其中专职执业律师10人、兼职执业律师1人、实习律师2人、律师助理1人;专职律师中有合伙人律师3名,兼职律师是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老师,法学博士。

陈增社及其律师团队成员擅长企事业单位合规法律事务、公司投融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专业业务,现为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委会及其执法局、咸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连续服务6年)、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上林街道办事处(连续服务14年)、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钓台街道办事处(连续服务13年)、乾陵管理处(连续服务10年)等政府及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之前也曾给咸阳市应急管理局、咸阳市秦都区住房和建设规划局、秦都区工会、秦都区卫健局、咸阳高新区环保分局等事业单位提供过法律服务。2021年,陈增社团队代理政府(管委会)及事业单位的行政诉讼案件共计46件,其中,一审阶段28件、二审阶段18件;2022年截止9月7日,陈增社团队代理政府及事业单位的行政案件31件,其中代理一审阶段14件,二审阶段16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件。曾为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西郊粮库破产处置前期提供非诉法律服务、为咸阳市高新污水处理特经营权BOT项目等提供专项服务;现正为咸阳市国资委整合国有企业组建“产投、城投、农投”三大平台公司及国有参股控股“僵尸”企业出清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管委会及街道办征收拆迁补偿项目的研讨、文书审核、矛盾化解等相关法律事务。

2022年,陈增社律师团队开始为秦创原总窗口科技孵化企业—陕西沣西科创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并继续为延长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咸阳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委员及下属企业、国网陕西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陕西建工高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陕西国本城建供应链有限公司、西安思菲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金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陕西大洋立恒装饰有限公司、陕西秦峰美术馆、咸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卢军 西安


所属律所: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公司部、房地产部、涉外部



律师执业格言:知者不惑、智者不惧。

律师介绍:卢军律师先后毕业于西安工业学院及西北政法学院,通过国家首届司法考试,2002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为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卢军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在诉讼领域,先后为西安松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港资)、陕建二公司、建行西安市南大街支行、卡特彼勒(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陕西松茂食品餐饮有限公司(经营肯德基)、西安富祥实业有限公司(经营台湾温记)、西安百福乐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台资)、西安好乐迪假日音乐休闲有限公司(台资)、陕西中益进出口有限公司、西安自由空间网络服务有限公司,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陕西联康医药科技开发公司、台商柳某、赵某夫妇、加拿大华侨谢某、英国华侨张某等企业、个人提供法律服务。其中,曾代理涉台、涉外案件40余起,共计代理诉讼案件百余起,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专项非诉领域,卢军律师曾成功地参与了为地质矿产部西安工程勘察研究院国有股权出让、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等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在担任法律顾问服务领域,卢军律师先后为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安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陕西新岁丰置业有限公司、陕西松茂食品餐饮有限公司(台资)、西安路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台资)、陕西振彰食品有限公司(台资)、西安台北莎罗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台资)、陕西乾陵太子墓旅游开发中心(涉台合资)、陕西九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华宇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陕西坤顺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松源电梯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在所办理案件中,较为典型或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有:为涉嫌触犯间谍罪的中国台湾籍吴某担任二审辩护人;为华商报连续关注报道的涉嫌触犯合同诈骗罪的刘某担任一审辩护人;为涉嫌触犯非法经营罪的中国台湾籍童某担任一、二审辩护人。较为典型的民商事案件有:代理台商赵某诉西安某三家公司投资纠纷案(一审西安中院判决台商胜诉,二审省高院维持原判);代理陕西某进出口公司诉山西某公司贸易纠纷案(经代理律师参与调解,最终调解结案);代理媒体关注的西安多某诉某啤酒生产商啤酒瓶爆炸产品侵权案等。

卢军律师执业以来,以尽职尽责的敬业精神,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仗义执言的执业理念,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执业形象,其连续多年被所在律师事务所评为先进工作个人。2009年被陕西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的荣誉称号。通过多年的律师执业,卢军律师熟悉公司法、房地产法、合同法、金融法、外商投资法,并在上述领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任亚林


所属律所:陕西金镝(榆林)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公司部、房地产部、金融证券保险部、涉外部、劳动部、刑事诉讼部



简介: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格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律师介绍:西北政法学院2004级刑法学硕士研究生。男,1973年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县人。1996年毕业于西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 后一直在神木县检察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2004年考取西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师从贾宇教授。 从事检察工作十余年来,曾主办了案件80余件,并一直从事检察长的文件起草工作,深得领导信任和同事们的好评,还一直是神木县检察院技侦工作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面唯一的工作人员。任职期间,立足岗位,扎实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曾四次被神木县检察院评为“模范检察官”,并荣立三 等功一次,被榆林市检察院通令嘉奖一次。1997年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于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1998年通过了全国初任检察官考试,现为 四级检察官。 在西北大学期间,先后于1993、1994年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并于1995年获得剑桥商务英语(BEC)二级证书。读研期间,又以82分的成 绩,获得研究生学位英语优秀证书。 术业应有专攻,三年来,阅读了大量的刑法学的理论专著,结合热点问题及学习、工作体会,参与了贾宇教授主持的三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撰写文字逾10万字,并 独立撰写了五篇学术论文(正在联系发表中),约6万余字。读研期间,先后任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会副主席,法一系研究生会主席。期间,组织了多次大型文艺晚 会和运动会,并协助老师处理了大量日常工作。由于各方面表现突出,2004――2005学年度被评为院“三好学生”。 特点是具有一定理论研究能力和实践工作能力,为人谦虚谨慎,认真务实,组织原则性强,工作思路清晰,综合素质较好,善于从大局出发,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杨天兴


所属律所: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 公司部 、房地产部、金融证券保险部



简介:北京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擅长处理民商、建筑、房地产、保险等业务。曾先后担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西安市分公司、西安市热力公司等单位的法律顾问。
律师介绍:杨律师,出生于西安市,198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硕士学位。1995年从事律师工作,1996年加盟本所,为本所出资合作人。

杨律师曾先后担任江西江中制药厂(西安地区)、北京四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地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陕西省分公司营业管理部、西安市热力公司、西安电视二台(阳光版)、西安麦道广告有限公司等20余 家法律顾问。有着丰富的处理公司事务的经验。成功代

理中国工商银行纺织城分理处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西安市分公司纺织城支公司贷款担保案、烟台正海化工有限公司诉陕西三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高陵县建筑工程公司与西安福安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纠纷仲裁定、武振寿诉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伤害案等,熟谙民商法律诉讼事务。

杨律师对民商、公司事务及经济类犯罪案件的法律工作有丰富及深厚的经验,包括:代理民事、经济诉讼案件及仲裁案件,特别是担保、建筑、房地产、票据、广告、人寿保险类案件;

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特别是经济类犯罪案件中受害人的代理活动和对犯罪嫌疑人的辩护。

就一般商业及公司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起草并审查合同提供法律意见;

协助公司成立、重组、解散、破产及提供法律意见,起草股东协议书及其他有关文件;

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的转让、买卖、出租、抵押等,并提供有关意见。

骆裕德


所属律所: 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 综合民事部、刑事诉讼部



简介:承诺:精业、诚信、唯法唯实;作风:敢言、善言、依法而言;态度:积极、热情、尽心竭力。

律师介绍:骆裕德执业律师,老三届人,已届知命之年。老三届人所固有的对事业的执着,使本人自学成才,走进了法律这一神圣殿堂。1988年首次全国律师资格统考即获 取资格。1990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1996年正式执业。先后被所里评为1998年度和1999年先进个人,获取了2001年度所办案质量奖,并在西安 市司法局2005-2007年度创先争优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十几年来,先后从事大量的民商案件代理和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也承办了一定量的行政诉 讼和非诉讼案件,从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由《法制日报》和《南方周末》专题报导,牵连陕西省太白县太白林业公安局局长、中共陕西省周至县纪委书记,并由省人大过问的王德明盗伐林木案,正义和良知驱使本律师为代人受过成为区域利益之争牺牲品的周至县山民、普通村长王德明申张正义,参于两审辩护,最终由一审八年改判为二审三年。备受西安媒体关注,作为金融系统反面教材的原农行昆明路分理处主任张西岐贪污、挪用公款案,本律师据实而辩,结果由一审死刑到改判为二审死缓。律师敬业负责的精神,受到当事人和一、二审法官的一致称赞。

未婚先孕、善意搭乘、车祸致残,残后遭未婚夫抛弃,诉讼中又难产下爱女,后又因无钱医治而亡的陕西省丹凤县打工女张花交通肇事赔偿案,案情复杂,涉及法律关系多。本律师认真取证,引证法理,最终胜诉获赔12万余元,最大限度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该案不但由《华商报》跟踪报导,而且由西安电视台现场采访制 作专题节目后播放。经《华商报》连续报导,舆论一边倒的郝安安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本律师顶住压力,敢言、善言、依法而言,并说服鉴定人到庭,科学阐明病 儿死因,终于改判被告郝安安承担次要责任,基本还了当事人一个清白。

十几年的司法实践,本律师敬业的责任心、勤奋的工作态度和热情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本律师的工作宗旨为:不贪多办案而善始善终办好接手的每件案件;不因收费多寡而区别厚薄来自不同层面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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