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破产案件管理人入册机构名单公示,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成功入选!
此次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破产管理人名册共包含35家机构。金镝所经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通过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核而入选。
至此,本所已经成功入选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在册破产管理人。
本次成功入选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单,是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金镝所破产团队业务工作和实力的肯定。金镝将会继续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更好的为企业在重整和破产清算、收购和处置资产、买卖合作合资企业股权以及进行战略投资等领域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