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14时,“金镝讲堂”第一期如期开展,为了更好地为本所律师及同行朋友提供服务,本次讲座采用线上直播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开讲前,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王沛主任就“金镝讲堂”开讲致辞。 本次讲座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特别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博士李军波老师担任讲师,李老师从城市拆迁的内涵与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拆迁三个方面就“城市拆迁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享。 李军波教授,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房地产与物业管理法分会秘书长,陕西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陕西省房地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农业与农村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矩步律师事务所土地法专家顾问。长年从事经济法学、房地产法学、农业法学、竞争法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经济法案例研习等学科和课程的研究、教学工作。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编“十一五规划”教材《农业法教程》与中欧环境治理项目法官环境法培训系列教材《环境法适用的理论实践与欧盟经验》,参编司法部和教育部统编经济法学教材四部。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四项、部级课题三项。主持横向课题一项。参与出版《农业法视野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制保障研究》。受聘长期担任陕西人民广播电台“今日点击”节目的特邀评论员。 李老师指出,城市拆迁包含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和城中村土地及房屋的拆迁两大内容,前者拆迁的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私人房屋,后者拆迁的对象则是城中村范围内的耕地、建设用地(包含宅基地)以及这些土地上所附着的房屋。城市拆迁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就是征收与补偿,因此是一种公权力行为,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单方性、补偿性四大特征。 就法律依据来说,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现行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对于城中村土地和房屋拆迁,目前并没有明确、直接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依据,实践中长期处于一种无序状态。基于此,各大中城市相继出台规范城中村改造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法律空白,并已经初步形成调整这一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体系,这使得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有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随后,李老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征收主体、被征收主体、征收决定的作出、征收补偿进行了详细介绍。李老师指出,在司法实践中,征收决定的作出及公告程序非常重要,这也是律师代理此类行政案件的入手点,因为如果作出征收决定的程序中有一项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未及时公告、公告内容不符合法定要求,该项征收决定即存在程序违法的瑕疵,一旦被诉,有可能会被撤销。接着,李老师根据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城中村的含义、城中村改造的实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拆迁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以及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涉及的宅基地使用权、房屋的补偿等问题一一进行了介绍,此番讲解对律师实务帮助非常大。 图片 最后,李老师与讲座现场的各位律师针对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的与城市拆迁相关的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讨论。 本次交流分享活动历时两个多小时圆满结束,李老师以幽默诙谐的讲述方式,将案例与法律规定相结合,引发了现场参与人员的积极反响,帮助大家对城市拆迁相关问题形成了系统的了解和认识,也对律师办理此类案件带来了十分珍贵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