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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镝案例

金镝观点 | 知识产权领域的惩罚性赔偿法律框架

发布时间:2022/8/24

惩罚性赔偿制度源起于英美法系,而我国民法的规定主要吸收的是德日民法的填平原则,对于惩罚性赔偿的引进较晚,较多的适用于合同的违约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和经济的发展,惩罚性赔偿逐渐扩展到了知识产权领域并正在逐步完善。2020年之前我国有效的立法中,仅《商标法》明确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而在《著作权法》和《专利法》中均未提及,不过在《专利法》及其司法解释中也有个别规定虽未如《商标法》一样明确规定,但经解读也可以体现出隐性的惩罚性赔偿的色彩。且法定赔偿也需要考虑侵权人的侵权情节等因素来确定,也可以理解为隐性的惩罚性赔偿。

当前,我国《民法典》已经正式实施并明确规定了知识产权法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2020年修订的《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也都相应增加了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加之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等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体现了知识产权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


1.现行立法


知识产权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分散规定在当前现行有效的立法中,《民法典》第1185条概括性地规定了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而《商标法》第63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著作权法》第54条规定侵犯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专利法》第71条规定侵犯专利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我国的知识产权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即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要满足过错、不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四个条件。对于一般的侵权行为可以采取填补性制度,而对于特殊的则需要选择惩罚性赔偿制度,而特殊之处就在于构成要件中需要侵权人主观的恶意和侵权情节严重。总结可得出适用惩罚性赔偿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侵权人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主观是恶意的;其次,侵权行为具有严重的情节;最后,惩罚性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是依“权利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或者“权利使用费”这三种方法确定赔偿数额。惩罚性赔偿的倍数为确定了的基准赔偿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由法院根据个案情节自由裁量。


2.相关单位的文件


除了法律的明文规定外,相关单位发布的文件也集中反映了我国当前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要求,对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责任进行了呼吁,体现了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迎合了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号召,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人文主义关怀的精神。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审议通过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7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等均体现了要求加快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2018 年 1 月 3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中指出,应建立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2019 年 3 月 15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回答两会记者提问时再次表态,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将修改知识产权法,对侵权行为引入惩罚性的赔偿机制,让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无处可遁。


3.表格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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