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本期“说案说法”,西安高新区检察室特别邀请了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石龙律师,针对“股东出资纳入资本公积金部分的资金能否要求公司返还?”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讲解。
律师:大家好,我是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律师石龙,执业期间主要从事传统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涉税法律咨询及民商事诉讼等业务。
主持人:您好,石律师,近年来,股权投融资市场发展迅猛,不乏涌现出很多投资成功的案例,这也促使众多投资者对其他企业进行资本追加投资,冒着风险而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成为股东。其所投入的资金,一部分计入注册资本,另一部分被计入资本公积金。但是,投资风险增加,一旦因被投资公司原股东违约,致使不能继续合作的情形出现,那么投资人可否要求返还投资款项?您能否结合具体案例来谈一谈?
律师:好的。
一、案情回放
2008年10月1日,长江公司与黄河公司签订关于目标公司大海公司的《增资扩股协议》。约定:1、长江公司以现金1000万元增资大海公司,获取35%的股权,其中2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溢价部分800万元作为大海公司的资本公积金。2、《增资扩股协议》公司治理部分还约定,长江公司有权委派董事和监事,有权对重大决策进行审批,大海公司不得向关联公司提供借款,否则视作股东占用资金等内容。
此后,长江公司按约向大海公司分批出资1000万元,其中200万计入注册资本,800万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后,黄河公司利用其对大海公司的控制,未按照《增资扩股协议》的约定保障长江公司的股东权益;长江公司作为股东,经多次交涉,仍无法享受其应有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管理权、财务监督权等股东权利。无奈之下,长江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增资扩股协议》,并要求大海公司及黄河公司返还计入资本公积金的800万元现金。
法院判决:
本案经中院一审判决,合同解除,大海公司返还资本公积金;经高院二审判决,合同解除,但撤销了返还资本公积金的判项;后最高院驳回再审申请,维持了高院的判决。
判决理由:
一审法院认为,1000万元出资中计入注册资本金的200万元系长江公司依法应履行的法定出资义务,不能要求返还,而被计入资本公积金的800万元系基于各方约定,无工商登记或其他形式的公示,可要求返还。但是,二审法院及最高院均认为,被记入资本公积金的溢价增资款一经出资,就属于大海公司的财产,即使增资扩股协议被解除,投资人也无权要求返还资本公积金。
二、法理分析
问:请问案例中提到的资本公积金指的是什么?
答:资本公积金:指企业日常经营以外的原因所产生的股东权益的增加,就是资本公积金。这个原因主要包括:股票溢价发行款、企业自身资产的增值以及企业接受的赠予或政府的专项拨款等,总之一句话:企业的资本公积金不是企业自己“赚回来”的钱,是非日常经营收益。
问:石律师,省高院做出对一审改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省高院判决的原因及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答:二审法院及最高院做出判决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第一、资本公积金属于公司所有,是公司资产的构成部分,股东不得任意要求公司予以返还。根据《公司法》第167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企业财务通则》第十七条规定,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超过注册资本的差额,企业应当作为资本公积金管理。
第二、返还资本公积金势必减损公司资产,损害债权人利益。资本公积金与注册资本均属于公司资本范畴,是公司的资本储备,目的在于巩固公司的财产基础,加强公司信用。本案中,如果将该资本公积金予以返还,将导致大海公司资本规模的减少,损害大海公司的财产和信用基础,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第三、同时《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资本一经确定,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公司在其存续期间,应维持其与资本额相当的实有资产。本案中,对于大海公司增资的新股东长江公司来说,同样不得抽回其向大海公司的投资。因此,长江公司投入大海公司的800万元资本公积金是大海公司的公司资产,未经大海公司法定变更程序及其债权人同意,不得返还。
第四、针对已取得被投资公司的股权,当然不能要求返还,只能通过股权转让或者上市交易的方式,拿回这部分的投资款项。
三、律师建议
问: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避免投资人投资发生类似的损失和败诉,那您能否站在投资人的角度提出几点建议呢?
答:1.投资者应当意识到,当投资被记入资本公积金后,该部分投资即转化为公司的自有资本,不得要求返还;切不可听信融资者关于该部分资金未被计入注册资金,到期可退回的谣言。
2.建议投资者在签订增资扩股协议时,为防止目标公司原股东违约,可在协议中为自己设置解除条款。即在原股东违约且满足解除条款的情形下,要求解除合同,以及时止损取得自己的利益。
3.投资者还可以在协议中特别约定协议解除后,因投资款(法定注册资金+资本公积金)不能返还,原股东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这样,当原股东违约导致不能收回投资成本时,投资者就可通过该条款向其他违约股东主张赔偿。